新乡学院 教学督导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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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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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办公室工作职责
2015-11-30 14:22   审核人:

1.组建管理督导队伍,制定相关工作文件。按照学校与督导委员会要求,组建并管理教学督导队伍,制定《督导工作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文件。

2.依据政策条例要求,有效履行督导职能。依据国家对高等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我校《督导工作管理条例》,组织搞好督教,引导良好教风;搞好督学,促成良好学风;搞好督管,促进教育教学管理。

3.有序开展督导工作,认真落实督导职责。按照督导工作计划,结合教育教学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要求,分步骤分环节开展督导工作,认真落实工作职责。

4.做好督导信息反馈,形成年度《督导报告》。收集整理督导信息,形成《督导报告》,及时反馈给校督导委及相关部门,对存在问题做好跟踪整改,对教学骨干与教学新秀做好关注与推荐。

5.组织开展督导交流,更新督导创新理念。适时组织召开督导会议,开展工作交流;选派督导员参加相关会议,加强与校际间的督导学术研讨;关注督导工作新动态,跟上高教改革步伐。

6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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